浏览数量:168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 2020-07-24 来源:本站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食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特拟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工勤岗位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未满55周岁以下、女未满50周岁以下
3、小学毕业以上文化
二、聘用期限:聘期一年(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三、乙方的工作岗位:事务长一名,勤杂工八名
四、劳动报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学校按月发给被聘用人工资(薪酬面议),寒暑假中不享受带薪休假;聘用期内学校由于工作需要须加班的被聘用人应服从学校安排加班的工资报酬视劳动情况另行规定;在聘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学校概不负责(因公负伤除外)
五、纪律要求:
1、被聘用人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
2、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仪表端庄
3、爱护保管生产工具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不浪费原材料
4、保时保质、保量、组织每天的生产、分发工作
5、无条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6、乙方必须按时送餐及所有食堂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7、被聘用人在聘用期限内原则上吃住在校不得擅离职守,因事因病需提前向学校总务处请假
六、被聘用人有下列情形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在校生产期间若有违法乱纪行为一切责任由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由自己负责
5、被聘用人因病不能从事食堂工作的;
6、被聘用人不能胜任工作的;
7、被聘用人不注意自身卫生工作不按学校相关食堂卫生规程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联系人:
董老师 13813817311 谢老师 13851775776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
2020年7月24日